保护我国珍贵自然资产需从制度、执行、公众参与等多维度协同发力,核心是构建“严格保护、科学利用、长效监管”的体系。 一、筑牢制度与法治根基1. 完善顶层设计:强化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,针对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(如三江源、西双版纳)出台专项保护规划。2. 划定生态红线:严格落实“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、城镇开发边界”三条控制线,严禁在红线内开展破坏性开发活动(如违规采矿、砍伐)。 二、强化科学保护与修复就地保护为主: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(如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),提升管护能力,例如为大熊猫、东北虎等旗舰物种建立专属保护廊道,减少栖息地碎片化。开展生态修复:对退化的森林、湿地、草原等生态系统进行针对性修复,如黄河流域退耕还林、长江流域退渔禁捕,恢复自然资产的生态功能。 三、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1. 科技赋能监测:利用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查、红外相机等技术,对自然资产(如珍稀物种、古树名木、地质遗迹)进行实时动态监测,及时发现破坏行为。2. 严厉打击违法:针对盗猎、非法采伐、非法排污等破坏自然资产的行为,加大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力度,形成“不敢破、不能破”的震慑效应。 四、推动公众参与与国际合作提升公众意识:通过科普宣传(如自然教育课程、生态纪录片)、志愿者活动(如植树、鸟类观测),引导公众树立“保护自然就是保护自身”的理念,减少人为破坏(如景区乱扔垃圾、非法投喂野生动物)。深化国际协作: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(如落实《昆明-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》),与周边国家合作保护跨境自然资产(如湄公河流域鱼类、东北亚候鸟迁徙通道),共同应对生态挑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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